發布日期:2022-07-15 點擊率:44
訴訟細節
SigmaTel曾經是全球MP3播放器解碼芯片主要供應商。由于炬力的崛起已經威脅到了其在亞洲甚至北美地區的業務,這家公司試圖同炬力進行接觸。其CEO Ron Edgerton最初的想法并不是同炬力對簿公堂,而是同后者建立一個某種形式的商業合作關系。不過,此時炬力CEO葉南宏的想法卻是,炬力已經成長為中國本土最大的IC設計公司,其在MP3解碼芯片市場已經占據了全球市場的半壁江山,理應成為獨立的上市公司。他拒絕了SigmaTel拋來的繡球。沒有料想到的是,SigmaTel在2005年1月份一紙訴狀將炬力告到了美國奧斯汀聯邦法院,兩個月后,該公司再次向ITC提出訴訟,聲稱這家來自中國南方的初創IC設計公司侵犯了其三個IC電源管理系統專利,美國專利號分別為6,137,279、6,366,522、6,633,187。
2005年11月,ITC開庭審理炬力與SigmaTel的專利訴訟,這時候SigmaTel已經撤消了對6,137,279的侵權調查。但是ITC行政法官 在2006年3月初步裁定中依然認定兩條專利則有侵權事實成立。同年6月和8月,ITC又發出兩次通知,修正了法官針對6,366,522的一項關鍵的專利解讀,并確認炬力采用現有固件的產品不侵權。2006年9月,ITC最終判決重新肯定了行政法官的最初裁定。
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以便“積極維持業務”,炬力在ITC最終判決前還向中國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出SigmaTel侵犯了其所持有的一項核心專利。此外,珠海炬力與此案無關的新產品7500已經在2006年8月開始大量出貨了。與此同時,飛翰和炬力還共同向美國海關解釋了新的設計并合作研究在美國繼續使用該設計的策略。11月,炬力又向美國專利與商標局提交了申請,請求重新審核SigmaTel持有的上述專利。在飛翰的建議下,該公司2007年1月向美國聯邦巡回法院(CAFC)就ITC早前的判決提起上訴。6月,兩家公司宣布達成庭外和解。SigmaTel決定放棄對炬力的所有訴訟。Ron Edgerton也因此黯然辭職。至此,整個訴訟案最終落幕,而炬力并沒有任何一款產品被禁止進入美國市場。
圖題:Vince Kovalick:我們的策略是保證原有客戶資源不致流失,并確保投資人和分析家的信心
律師的建議
ITC行政法官 在2004年中國的一次演講中曾經表示,中國企業必須走出去積極應訴。而Kovalick重新強調了這一點:“你必須參與訴訟,這其實只是一場游戲。”據他稱,在接到被起訴的通知后,炬力馬上就派出了一個技術團隊決定與這家有著豐富ITC訴訟經驗的律師事務所進行合作,探討辯護的成功率以及采用怎樣的辯護方案。隨后,雙方很快共同向外界發表了辯護聲明,并開始積極參與取證程序。
“我們的策略非常明確。那就是保證原有客戶資源不致流失,并確保投資人和分析家的信心。”Kovalick指出,“這是本案行進當中貫穿始終的主要線索。”
Kovalick建議,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應訴方在最開始調查取證的時候就要遵循一定的原則。“應訴方必須針對起訴書來提交相關文件并回答起訴方提出的相關問題。這時候首先要注意的應該是‘冠珠法則(The Crown Jewels)’,所有重要的技術、財務以及客戶資料要申請保護令,只能由非對方公司的律師來接觸此類文件。”他說,“此外,在證言取證環節由于所有的回答均將被記錄在案,因此必須要注意的兩條規則:一,說實話;二,說“我不知道”沒有關系。”據稱,炬力在最初就很好的做到了這一點。
不過,被起訴也不純粹就是一件壞事。“這至少說明被起訴的IC公司在市場上已經很成功了。”飛翰律師事務所的另外一位資深合伙人Robert Yoches評論道。
IC公司無法避免被別人起訴,不多它至少可以做一些預先的工作來使自己在訴訟中盡量取得有利地位。“你必須首先清楚敵人在哪里。”Yoches說,“毫無疑問,最有可能起訴你的應該是主要的競爭對手。因為你搶走了它的客戶,或者你令它的市場份額下降。此外就是與你在上勢均力敵針鋒相對的公司。由于這些公司的專利都是公開的,因此你完全可以查閱他們擁有哪些專利,并要考慮是否對他構成了侵權以及該專利是否有效。如果你發現了專利局并沒有用到的此前的一些對比文書,你就可以要求進行專利復審,確定它的有效性。”
其次,必須要有自己的專利組合。“IC公司應該通過開發新技術來申請專利,逐步建立起強大的專利組合庫。其所釋放的震懾作用可以避免遭遇專利糾紛,因為你也可以轉過頭去控告對方。這才會有所謂的‘交叉許可’。對于規模很小的新興高科技公司來說,必須維持一定的業務才能在市場上生存下去,而交叉許可恰恰可以幫助他們做到這一點。”
不過申請專利也要有一定的取舍。“首先要明白的一點是,專利只是一個基本的商業手段,而不是企業發展的主要方向。”Kovalick就指出,“因此,企業決策者要把申請專利的關注點放在你可能存在某些風險的領域。”
當然,也許還會出現一些極端的情況,那就是應訴方可能沒有任何專利。這時候應該怎么辦?Kovalick建議可以采取一定的拖延戰術,來延長應訴和尋找解決辦法的時間。
未雨綢繆
“看一看美國高科技的產業是怎么做的吧。從80年代到現在,對于硅谷的高科技初創公司,投資方在IP方面的敏感度非常高。投資的第一筆錢中往往很大一部分是用來申請專利的。”當被問及中國的初創IC設計企業如何在知識產權糾紛中如何保護自己時,Yorches認為未雨綢繆最為重要。“如果一家公司的商業模式的確是基于技術領域的話,你就應該在最初融資想到這一點,IC設計公司更是如此。”
Yorches建議,企業應該盡早的同律師進行合作,幫助他們在申請專利的同時將一些技術文件保護起來,并將其發表或者留底。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在以后產品上市的時候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如果一開始把錢和精力完全關注在產品和市場推廣上,一旦產品投入市場之后,在知識產權問題上就很容易喪失主動權,陷入被動狀態。”他強調。
不過,許多本土IC設計公司所開發的產品目前仍然是你替代品為主。對于這些企業來說,他們又該如何來做?Yorches認為,即便如此,也并不表示就沒有一點可以回旋的余地。畢竟中國是一個相當大的市場,而很多歐美IC廠商對這里又非常感興趣,這就為中國公司提供了很多談判時可以使用的籌碼。“你可以利用自身在商業上的有利因素來進行談判,其結果并不只是單純的知識產權問題。”他說,“是的,他們確實擁有知識產權,但他仍然需要中國公司的合作。比如在市場開拓方面。”
“中國公司應該跳出選擇回避或者被動應訴的框框。比如有些公司在技術上比較先進,但是在商業上并不成功。你可以考慮將他們買過來,從而獲得一些關鍵的知識產權。” Yorches建議。
有哪些公司喜歡用法律武器來威嚇他人?“一種是擁有強大專利組合并設有專利許可部門的大公司,他們喜歡采用訴訟的方式迫使對方繳納許可費。此外,如果繳納了許可費的公司發現其競爭者并沒有和他們一樣購買了專利許可,他們也會迫使這些大公司去進行訴訟。” Kovalick表示。他指出,這類公司是非常容易達成協議的。因為其“不過是想收取許可費而已”。相比之下,第二類公司就比較有危險性。“他們希望借助訴訟來打敗對手,重新奪回失去的市場。這種訴訟會比較激烈,因為庭外調解不是其最終的目的。”
飛翰律師事務所的另外一位律師Robert Burns還介紹了另外一類挨打專利官司的企業,即所謂的“專利釣餌(Patent troll)”公司。“這些企業本身可能沒有任何研發,不過他們卻購買了大量專利。或者是擁有研發,但產品和市場營銷卻是失敗的。兩種公司都希望通過訴訟來獲得許可費。”
作者:王彥